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成都宜家家居玻璃瓶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成都宜家家居玻璃瓶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***是否支持该女士的诉求,关键还是要看女士提供的证据等情况来决定!
法律分析:
一、对于这位女士来说,关键的一点是证明所购买的水杯存在质量问题,显然这需要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。女士可以申请***进行鉴定,由***来指定鉴定机构。
本起案件属于产品侵权案件,根据产品质量法和侵权法规定,销售者宜家公司要承担无过错责任,也就是说只要鉴定出产品存在质量缺陷,宜家公司就要承担赔偿责任。至于赔偿的数额,都有明确的规定,但是1百多万很难达到。
二、对于宜家公司来说:拒不接收***诉讼文书的做法是很不明智的,首先让人感觉做贼心虚,这种做法对自己的声誉也是一种损害。不要以为拒不接收***传票就没事了,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,***可以派法官上门送达,拒不接收的可以留置送达,还有公告送达兜底。所以,宜家的正确做法是积极应诉,配合***查明事实,承担自己应付的责任,这才是一个大企业的担当,而不是店大欺客式的傲慢和耍无赖。
当然,如果宜家公司在赔偿消费者后,还可以收集证据来向生产厂家来追偿。
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,希望所有的厂家能要把质量关,给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。
如果遇到这样的商家你会如何***,欢迎关注讨论!
***是否支持,主要看宜家出售的该水杯是否存在瑕疵或者缺陷,这个只能通过鉴定来判定。
该案属于产品侵权***,商家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
根据新闻介绍,王女士在宜家购买了该水杯以后,在有一天喝水的时候水杯突然爆裂,导致其受伤,如果单从这个描述来看,产品是存在质量缺陷的,因为一般符合安全标准的水杯倒上凉水以后是不可能会爆裂的,因此王女士提起的该诉讼属于产品销售者责任***。
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,对于该***,销售者宜家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,就是只要王女士能够证明这个水杯是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,存在缺陷的,宜家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,需要赔偿王女士因此造成的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,而不能以自己不是生产者来进行抗辩,至于如果查清楚属于厂家的责任,则由宜家向厂家进行追偿。
有人可能会说,杯子都炸裂了,我要怎么举证证明杯子是否有缺陷呢,这个只能通过申请***鉴定来解决,王女士可以要求***对杯子的碎片以及抽取宜家依然在售的同类型的杯子进行质量鉴定,如果鉴定属于产品缺陷,那宜家这个责任就是无论怎么也逃脱不掉了。
宜家作为一个大企业,应当积极应诉,而不是逃避
根据新闻介绍,原本该案件定于今天开庭,但是由于宜家拒绝签收***的传票并把传票退回来,所以***不得不亲自送达,导致庭审需要延期审理。
其实宜家这样处理是很糟糕的,作为一个知名的大企业,居然公然拒绝***的文书,逃避和消费者对质,这解决问题的诚意何在呢?如果你真的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,那就麻烦积极应诉,以法律以事实来澄清,而不是以不出庭来进行对抗,这样只会使消费者对你失去信心,而且即使你即使你拒绝签收,拒绝出庭,***还是可以缺席审判,既然这样,你何不大大方方面对呢?
在个人情感上我很同情受伤的王女士,甚至也希望她能够***成功,改变普通消费者权益保障难的局面。
但是***支不支持主要看相关的证据,个人认为王女士要求100万赔偿估计很难实现。
其一,要弄清楚宜家的该款产品是否符合行业标准,是否存在严重缺陷。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,支持赔偿的概率不小,如果不能认定是产品质量问题,就很难说了。
其二,由于钢化玻璃先天材质的问题会出现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自爆率。宜家在官方微博上也有提及,这意味着消费者即使在正常使用钢化玻璃制品时也会发生自爆。宜家方面在销售该类产品时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,或者在标签上是否注明了此项?个人认为这点也很重要。
其三,通常情况下,钢化玻璃杯发生爆炸的主要原因是温差。但由于钢化玻璃杯的特殊材质,即使是正常使用,其本身也是存在爆炸的可能性的。至于到底是质量原因还是使用问题,那就需要专业人士来界定了。
其四,王女士的伤情判定也很重要,因为杯子爆炸她的下唇被缝合4针,一颗门牙断掉。至于王女士提出的医疗费用,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等估计很难达到赔偿预期。
除了上面这些,宜家方面的反应也让人感到店大欺客。先是拒绝支付王女士的医药费用,后又拒收***传票导致庭审被迫临时取消,再者是涉事水杯在宜家***上仍在销售。
而且此类***并不是第一起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都宜家家居玻璃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成都宜家家居玻璃瓶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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